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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06

56日上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召开党委会议,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会议指出,学院党委应当强化政治功能,履行政治责任,保证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任务完成,支持学院领导班子开展工作,健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教职工党支部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开展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师生员工的作用。学生党支部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引导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会议要求,学院党支部要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和党史教育,突出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强化党员日常管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推进党务公开。会议要求,学院党支部要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与《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学习有机结合起来,让每个党员清晰认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会议强调,把坚持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上好思想政治理论课,让党的创新理论对学生一生成长成才都起到重要的引领作用,让学生能把个人的发展与国家前途命运紧密结合,努力成为社会主义事业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学院党委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结合“我为师生办实事”和“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活动有关要求,采取多种方式,整体推进学院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马克思主义学院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学院党的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推动学院党建与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深度融合,以高质量的党建引领推动学院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实现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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