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科级干部选聘工作实施方案
科级干部是学校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科级干部选聘工作,是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尤其是中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为适应学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和实现“十三五”发展战略目标的要求,根据2016年年初学校二级学院、科研单位和管理教辅部门调整设置变化情况,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曲靖师范学院科级机构设置及科级干部职数配置方案》和《曲靖师范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内部科级职数的设置
为了进一步促进马克思主义学院行政管理、教学科研工作的开展,根据马克思主义学院行政、教学及科研组织的设置情况,马克思主义学院内部科级职数拟设置如下:
1.办公室主任1人。
2.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主任1人,副主任1人。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学研究中心主任1人,副主任1人。
4. 西部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1或副主任1人。
二、选聘范围
在马克思主义学院内部选聘。
三、选聘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六)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
(七)坚持标准、宁缺勿滥原则‘
(八)民主集中制原则;
(九)依法办事原则。
三、选聘科级职务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胜任岗位工作的分析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以及相应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为学校事业发展甘于奉献,做出实绩;
(三)具有民主作风和凝聚能力,恪守职责,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四、选聘科级职务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首次选聘副科级职务的,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首次选聘正科职务的,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选聘副科级职务的,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毕业工作2年(含2年)以上;
2、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工作1年(含1年)以上。
(三)选聘正科级职务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副科级职位上任职2年(含2年)以上;
2、本科毕业工作3年(含3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2年(含2年)以上;
4、博士研究生毕业工作1年(含1年)以上。
(三)选聘中心主任的,必须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含副教授);选聘副主任的,必须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含副教授)或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必须是中共党员。
五、科级职务人员选聘方式及程序
(一)选聘方式
本次科级职务人员选聘统一采用竞争上岗方式进行,符合条件人员均可报名,但一人最多只能报2个职位。
(二)选聘程序
1.公布选聘岗位、资格条件及选任范围;
2.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3.在一定范围内组织演讲和民主测评;
4.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预告;
5.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6.公示;
7.报校党委审批;
8.办理任命或聘任手续。
五、时间安排
学院于5月30日前将科级机构设置方案和科级干部选聘方案分别报组织部和人事处审核,方案经审核批准后及时组织开展工作,于6月15日前完成选聘人选的推荐、考察和讨论决定等事项并及时报学校党委审批;6月20日前完成新一轮科级干部聘任和报备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成立学院科级干部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实施方案组织选聘工作。
(二)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以及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工作纪律“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的纪律规定。纪委要对干部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有效预防和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三)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加大宣传、动员和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全体教师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学校组织、纪检部门举报、申诉。
附件: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0一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曲靖师范学院科级干部职位人选报名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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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 籍贯 |
| 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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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及入党时间 |
| 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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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 全日制 教 育 |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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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教 育 |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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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 职务 | 名 称 |
| 专业技 术职务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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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时间 |
| 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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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岗位1 |
| 申报岗位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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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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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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